“姜堰可采菱,菱叶何田田”。素有鲜、嫩、脆、甜、香的菱角是当地种植户致富的主要经济作物。初冬时节,记者来到素有“鱼米之乡”之称的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该地区位于长江、淮河、黄海三水交汇之地,孕育了国家5A级景区溱湖国家湿地公园。
近几年来,泰州市姜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建设化解矛盾平台,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一站式”服务,着力打造社会治理“姜堰样板”,奋力推进姜堰政法工作现代化。
“首席”参与接待 创新矛盾纠纷“四色”预警机制
姜堰区成立“一站式”矛调中心,融合了原有的非诉讼服务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等窗口,入驻了信访、人社、住建以及公检法司等28个职能部门,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驻,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对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涉及多部门的,由中心内部协调、限时办结,有效解决了过去因为缺乏统一平台、联动机制而导致的群众跑错门、跑多门现象和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合力不强的问题,实现了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百姓体验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便捷。
同时,针对矛盾纠纷特点,姜堰区创新矛盾纠纷“红、橙、黄、绿”“四色”预警机制,由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每月发布排查预警提示单,根据矛盾纠纷诱发难易程度,划分类别,对应不同颜色预警标识,不断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排查,确保问题发现在小、化解在早。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联动,不断完善分级响应、协调联动、高效处置的矛盾纠纷防控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民调解专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出台《建立法学会会员参与接待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组建刑事、民事、执行、行政、治安交通、律师6个专业组,与公安、法院、信访等20多个部门建立信访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
“首席”进社区 矛盾化解在邻里
姜堰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三水街道派出所社区民警李楠岚介绍:“今年9月的一天晚上10点半左右,社区内一个孩子母亲哭着打来求助电话,说家里孩子跟她赌气离家出走了,担心其想不开自杀,十分着急。过去正常情况下我们会出动大量警力,大面积排查,跟时间赛跑。现在就不同了,我当时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调取社区周边路段的监控,同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孩子衣着调取社区内部监控分析孩子的轨迹信息,值班民警和社区网格员同步在社区里外协同寻找。通过监控分析,不一会儿就在小区东门找到了孩子。”
这个初二的孩子腿部有残疾,父母离异,去年与几名同学一起组建了一个网络社交群,后因一些特殊原因,在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区分局国保大队以及三水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下,他认识到错误,删除了群信息并解散该群。此事之后,孩子觉得丢了面子,一度消极学习,加之处于青春期,性格冲动易怒,与母亲产生争执后便离家出走。李楠岚知道这一情况后,一方面告知孩子母亲要注意教育方法,安抚好孩子情绪。另一方面,李楠岚与社区民警一起上门和孩子见面,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帮助孩子重拾学习信心。目前,孩子学习状态很好,最近的考试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首席+法庭” 同心同向有作为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溱潼人民法庭弘扬“赛龙船精神”,培育“法融溱里”文化,将法、情、理融合贯穿法庭工作全过程,助力打造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姜堰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溱潼法庭庭长钱少林心中,人民法庭地处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时既要“挺身而出”,也要与其他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并肩偕行”。
时间退回到2021年,王大和王二是亲兄弟,也是前后邻居,王二翻建房屋时,将新砌的楼梯紧挨着王大屋子的后墙。之后每逢下雨,王大房屋后墙便渗漏返潮。看着灰霉的斑点、剥落的墙皮,王大与弟弟起了口角,王二觉得大哥房屋返潮与己无关,村委会几次介入,派出所六次出警,均未能妥善解决。今年9月一天上午,王大找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钱少林,诉求是希望弟弟拆除楼梯,将其后墙恢复原状。
当日下午,钱少林带领相关人员前往矛盾发生地,经过现场勘查、邻里走访了解,立即邀请兄弟二人到溱潼法庭“首席”专家调解室进行调解。钱少林给当事人讲法理,司法所所长讲情理,派出所所长讲事理,从民法典排除妨害请求权到人伦亲情,再到邻里和谐,足足做了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在三方共同努力之下,最终阋墙之争得以消弭,弟弟答应拆除部分楼梯,并负责给哥哥的后墙屋檐加装雨棚;哥哥自行修补粉饰后墙。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这件“案子”断得好,大家口服心服。
“首席”纾难解困 创优营商环境
泰州市姜堰区泰州之春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年产值一度接近两千万元,有效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后期,因经营不善,该合作社倒闭,致使14名农民工无法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总共拖欠农民工工资近百万元。农民工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该局的沟通,泰州之春养殖合作社还是无法履行劳动用工的义务。
2021年,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泰州之春养殖合作社诉至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农民工从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的工资及赔偿,总计1251840元。在法院调查、审查、判决下,泰州之春养殖合作社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院判决。
姜堰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溱潼司法所所长徐爱霞是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有十余年。她了解情况后,深感农民工的不易,联合法院和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处理该案。
徐爱霞介绍,接“案”后,一方面做好被欠薪农民工的说服引导工作,主动对接法院和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到底是破产拍卖还是盘活资产?我们引导西陈庄村进行‘首席’调解,广泛征集意见,推举当事代表。”最后,由村法律顾问1人、村“两委”成员3人、当事代表5人组成议事小组,反复评估、商讨、研判,形成最佳方案,用资产换协作,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和后续就业问题。通过半年的努力,寻找到符合镇产业政策的企业,盘活了资产,解决了被欠薪农民工的诉求,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整个过程平稳有序,实现了良好社会效益。
(责编|李旭)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