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京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被处以罚款2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宁波京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被处以罚款200.0

2024年09月04日,宁波市邮政管理局就宁波京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宁波京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研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方桥街道宁南贸易物流园区9号地块二栋

品牌:京东

二、案由

未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

三、主要事实

未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按收件人或快递运单注明的要求将快件投递到户

承办单位:宁波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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